还以为这段时间这么努力一点用都没有。尤其数学这科,她听从孔繁礼的建议,每天回家花两个小时写完数学作业后,还把第二天要学的提前预习一下,同时也复习下当天学的知识;专门准备了一个错题本,每天都把错题抄下来,来回看。

    没有一天晚上早于十二点睡觉。

    可是数学考了两个小时,她埋头苦做了两个小时,一点不夸张,连头都没有抬的两个小时,她还是有三道大题没有做完,填空题和选择题有好几道也都不会。

    她看见同考场的人都写完了,连任家龙最后一道题都写了几笔。她顿时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大废物。

    监考老师收上试卷的那一刹那,她觉得昏天暗地,前所未有的压力排山倒海般向她袭过来。

    她很绝望,自己的喉咙突然干燥起来,很想跳到一处清凉的地方大量喝水。

    秋天的微凉与干燥让她的不甘与卑微无处可藏。

    原来自己再怎么努力,也是徒劳。

    以后肯定考不上梦想大学的研究生,也挑不上自己喜欢做的工作了。

    自己一直计划考上一个好大学研究生后以后拼命努力。

    努力生活,努力减肥,努力使自己变漂亮,努力使自己足够优秀,直到能配上孔繁礼。

    等毕业的某一天,褪去丑小鸭的外壳,与他在繁华的大街上华美相遇。

    可是,他随随便便就是班级第二,怎么考都超重点大学分数线;自己再怎么努力,也难以望其项背。

    那两天,她的天空都是灰暗的。

    秋天像个刻薄的老奶奶,知道她怕冷,还故意钻到她的心里去。

    结果试卷发下来,她进步不少,都考到班级平均分了。

    她之前一直比班级平均分要低小二十分。

    当然,班级平均分很大程度上也是被孔繁礼这种人一手拉高的。每次数学试卷无论难易,他都能考一百二十分以上。其他的同学问他试卷难不难,他每次都说三个字:“还行吧。”

    孙景希得知自己的数学成绩考到了班级的平均分之后,高兴极了。她哼着歌曲从自己书包里拿出自己最珍重的数学错题本,然后拿出天蓝色的水性笔,认认真真把错题都抄下来。

    前一天晚上差点把这个错题本扔掉了。

    还好没有。

    她咂咂舌,自言自语到:“孙景希,你可真够淘气的!”

    蓝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,每次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她都用蓝色的笔写作业。

    她正摇头晃脑哼着歌曲抄错题的时候,一双白皙干练的手轻轻敲了敲她的卷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