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鹰文学>历史穿越>美女赢家 > 第六十六章 合同
    甘凯呈身为制作人,居然还有年度最佳专辑奖,是当初一个歌手拿奖后送给他的。这个歌手就是大名鼎鼎的段丽颖,和甘凯呈是多年好友了,还去过辉煌酒吧好几次。

    段丽颖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名,属于实力唱将,发过的几张专辑都卖得非常好,是国内一线歌星,而且是金字塔顶端的人物。不过段丽颖都好几年没发片了,因为四十多岁了才生下个儿子,大概是一心相夫教子去了。

    齐清诺说:“老了,嗓子不行了,不敢唱《乐天派》了。”《乐天派》是段丽颖的代表作之一,高音什么的比较恐怖。

    甘凯呈在后面说:“她现在唱得更好!”他看完了,叫杨景行坐,然后打电话:“小金,拿份合同来,著作权转让。”

    齐清诺看杨景行:“请客。”

    一份样板合同,著作权转让,也不复杂,就三页纸,甘凯呈还是让杨景行好好看看。

    内容嘛,就是为了繁荣文化市场,促进优秀音乐作品与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场,甲乙双方根据什么什么什么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,经相互协商怎么怎么怎么的。

    内容也不复杂,甲方也就是歌曲作者,包括作词和作曲,拿了钱后就只有署名权和荣誉权了,其他的任何一切权利都是乙方的了。甲方还得保证作品没有抄袭什么的,不然责任还是甲方的。当然,这个转让也有时间段,几十年!乙方不是徐橙,而是红星唱片有限公司。

    杨景行看了一遍后说没问题。甘凯呈就满意,笑问:“想要个什么价?”

    杨景行说:“新人,该什么价就什么价。”

    齐清诺说:“新人一般一千到三千,我是三千俱乐部的。”

    杨景行问:“我呢?”

    甘凯呈想了一下,像是做个艰难的决定:“给你五千,你们要两个人分吧?”

    杨景行谢谢。齐清诺翻个白眼:“两千五,吉利。”

    哎呀,现在合同还签不了,因为陶萌也得签名,她是作词人。甘凯呈好像比较急:“能不能叫她过来一趟,把身份证带上。”

    于是杨景行给陶萌打电话,陶萌很吃惊:“这么快?合同你看了吗?你等我,我马上去。”

    等作词人吧,不过也不无聊,很多事可以谈。甘凯呈委婉的问杨景行,这首歌有没有借鉴别人的啊?当然是没有。杨景行就问有什么不足,甘凯呈果然说编曲配器可能要做些修改。杨景行说歌词最好别改,因为不是他写的。

    齐清诺问甘凯呈:“真给徐橙唱?”

    甘凯呈敷衍:“有可能,先看看再说……歌是好歌,会好好做。”

    陶萌说是马上过来,还是让这边三个人等了一个小时。陶萌还要杨景行还下楼接,杨景行对她的一身外交穿着很是夸赞。

    “五千……也不算少哦?”陶萌不是很确定。

    杨景行说:“我们一人一半,不用签合同吧?”

    陶萌很大方:“我无所谓,不过我要看看合同。”

    上楼后,齐清诺夸张的表情欢迎陶萌:“好漂亮!”反正她们俩现在是截然不同的风格。